嘉峪关市一起恋爱纠纷引发的女友坠楼事件 男友因处理恋爱纠纷时方式过激存在过错被判担责赔偿记者 金振华 鑫报讯 恋人发生争执,女友赌气回家反锁家门不愿相见,男友追随其后踹门进入不料女友半个身体已出窗户坠楼身亡,面对这样的悲剧该男友是否要承担责任?昨日记者获悉,该男友因处理恋爱纠纷方式过激,在女友坠亡一事中存在一定过错,被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判决担责,赔偿女友家属15%的损失费用共计5.9万元。
女友坠楼身亡年2月3日凌晨2时许,嘉峪关市某住宅小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一名女子从六楼窗户坠落不幸身亡。而这名女子坠楼的原因在后来引起了一场生命权官司。2013年5月28日这起由女子坠楼引发的民案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死者许某的姐姐表示,妹妹之所以坠楼身亡,和妹妹的男友黄某不无关系。2012年,妹妹和黄某认识并相恋,两人感情一直不错,可是2012年末,妹妹发现自己怀孕找黄某谈结婚却没有得到肯定答复,失落之下妹妹选择流产,这之后也和黄某的感情也产生裂痕。2013年2月3日凌晨,妹妹去酒吧找黄某但是发生了争执,妹妹选择回家黄某也跟了过来,可是在妹妹明确说出不想再见黄某,并且将家门反锁的情况下。黄某却依然追了上去踹门而入,结果妹妹半个身体已出窗户坠落身亡。所以,妹妹坠楼结果和黄某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黄某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男友担责赔偿对于女友姐姐陈述,被告黄某在法庭上表示女友选择自杀结束生命他也很难过,但是女友的坠楼和他没有关系,女友姐姐的陈述也不属实。不过基于两个人的恋人关系,他愿意补偿坠亡女友家人4万元。法庭审理查明,事发当日,许某和男友黄某发生争执回家后将门反锁,明确表示不想见到黄某,黄某踹门而入时发现许某的半个身体已出窗外,此刻许某姐姐的男友冲上阳台试图挽救许某,但最终没有成功。而本案焦点则是许某死亡的结果是否和男友黄某有关系,对此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处理恋爱纠纷时方式过激,对女友许某坠楼身亡有一定的过错。但是许某作为成年人,在处理感情问题时不能理性对待,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应对其坠楼身亡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黄某被判承担责任,赔偿坠亡女友家人各项损失的15%计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