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消防十个严禁为“国庆”消费划红线

时间:2013-09-24 14:5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胡建华 点击: 载入中...

  领导干部做廉洁表率


  大西北网9月24日讯 近日,甘肃省甘南州公安消防支队64名干部收到了这样一则短信:“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请严格遵守总队”四个不准“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规定,支队纪委祝您国庆愉快、阖家幸福!”


  该支队纪委书记、支队长赵建军介绍,“国庆”期间容易发生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的“节日病”,支队纪委再敲廉洁过节警钟,就是提醒领导干部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省公安消防总队“四个不准”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带头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国庆佳节。


  省公安消防总队纪检委《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甘南州公安消防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做好落实工作,并下发《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强调严禁用公款送节礼及购买烟、酒等高档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部队管理规定之外以各种名义滥发补贴、奖金、代金券(卡)和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公车私用等“十条禁令”。要求广大干部要结合岗位实际,严格防控廉政风险,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四个不准”,坚决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等问题,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思想,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笔者注意到,通知中厉行勤俭节约方面的内容占了不少的篇幅: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娱乐活动。并要求警务督察部门加大检查、督察力度,“挤压”可操作空间,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杜绝“人情往来”与“权钱交易”之间的灰色地带,确保《通知》落实到位。


  “国庆近了,各级要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该州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书记、政委张立强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该支队还加强“国庆”期间各级人员对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信息收集与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监督渠道。纪检部门把日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抽查结合起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发现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从严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予以通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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