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0月12日,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什字两家长期店外经营的水果店因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分别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据悉,这也是城关区开出的首张“门前三包”罚单。
日前,城关区召开动员大会,全区将开展“门前三包”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各个责任区做到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确保无果皮纸屑、无积水积雪积冰等废弃物,不得出现店外经营等现象。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标准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追究责任,不落实“门前三包”的商铺门店需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责成辖区城管执法中队依法从重处罚。
据介绍,渭源路什字附近两家水果店长期店外经营,违反了“门前三包”责任中“包秩序”的规定,出现了出店经营的现象,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必须将经营物品搬至店内经营。当日,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此处巡查时发现,两家店面的水果等仍然摆在店外,执法人员分别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店主现场将所有经营物品搬到了店内。按照《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对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内“门前三包”责任要求不落实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200元罚款。(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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