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周五启动

时间:2013-11-13 20:4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将排查重点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大西北网讯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全省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我省决定从11月15日起至24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全省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号行动”。
 
  此次行动首先将排查重点驾驶人隐患,交警部门将深入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大中型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质,逐人见面、登记、审核,采集完善信息台账,做到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准确。
 
  其次将排查重点车辆隐患,交警部门将全面排查辖区大中型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客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七类车”的基础信息和安全隐患;排查逾期未检验和报废、安全技术和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排查辖区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信息记录,对有3个以上未处理的违法信息,经通知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不接受处理的,一律抄告安监、交通运管部门并建议暂停营运。同时将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对列入督办的106处道路安全隐患路段,相关支队采取有效措施督办治理;暂时未治理的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和安监部门,全部竖立警示标牌;排查辖区内易发生团雾、结冰等不利于行车安全的路段并设置警示标志。
 
  严格排查运输企业隐患,监督全省1134家运输企业中属于本支队辖区的企业,严格履行《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联合交通运输和安监等部门,对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检查取证。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一律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对交通违法和事故突出的企业,提请交委办约谈主要负责人;根据交警总队每季度下发的存在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公路客运企业名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落实3000元的罚款处罚措施,处罚率必须达到100%;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彻查责任,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驾驶人教育培训。排查辖区交通违法记满12分,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制定并落实7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排查辖区持有A、B类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制定并落实3小时的学习教育计划。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客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开展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提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分达到9分(含)以上,机动车累计有20个以上未处理违法信息或者违法记录临界满分进行集中清理,向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提示告知;对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n/chengshi/)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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