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垂直管理”为“分级管理”
大西北网讯 今后,我省将现行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根据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市县两级工商、质监部门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原定机构规格不变。
《意见》调整人员编制管理权限。规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要求,将市县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整建制划转,移交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质监部门要在调整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保持队伍和人员相对稳定,保障工作经费水平不降低。
体制调整后,各级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编制,分别纳入各地行政、事业编制总额,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由原省一级行使调整为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分别行使。人员编制移交工作由省编办另行发文明确。
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体制调整期间,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工作等纪律,切实做好人、财、物的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除人员自愿调离外,全省工商、质监系统不得进行机构编制和人事调整。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商、质监系统体制调整期间机构编制和人事财经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对体制调整期间突击进人、提拔干部、分钱分物以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我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