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2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日前,记者从省公安交警部门获悉,12月1日起全省废止“移动证”。同时,为解决“移动证”废止后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前临时上路行驶问题,新购车辆将安装“临时号牌”,车管部门通过“临牌系统”远程审核,品牌汽车经销商为新售机动车打印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据了解,“移动证”在法律效力、交强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始终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12月1日起,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发放“移动证”,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再签发“移动证”。未发放和已发放未签发的“移动证”,由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收回销毁。12月7日起,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移动证”,车主继续使用“移动证”,要一律予以收缴,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目前,兰州市已开始启用“临牌系统”。12月1日起,尚未启用“临牌系统”的品牌汽车经销商所售新车需上路行驶的,要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公安车管部门申请临牌。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