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狂欢心理助长“人肉”之害
广东陆丰一高中女生疑因遭“人肉搜索”,成为“不明真相”跟帖者指责和谩骂的对象,最终跳河而亡。近日,这一则悲剧再度引发人们对“人肉搜索”的关注和反思。(12月15日《京华时报》)
“人肉搜索”此前常常被看作是伸张正义的行为,其破坏性和非法性已被很多人逐渐认识。相对应的例证在于,一些限制“人肉搜索”的地方法规,如网络实名制,也正在从当初刚出台时遭遇的一致反对,转而被慢慢认同。问题在于,“人肉搜索”悲剧一次次出现,我们已经不能简单停留于要不要实名制、该不该限制“人肉搜索”的思考。
比如,“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该如何界定?当事少女自杀之后,最初的发帖者已被刑拘。但显然,造成少女自杀的直接原因并不是最初的帖子,而是随后更多人参与的“人肉搜索”。私自发布他人图片并造成严重后果,发帖者应该担责,但如果责任仅仅由发帖者承担,而与众多参与其中的人无关,那么类似的事件断难杜绝。
陆丰少女因为“人肉搜索”而自杀,网友很痛心,可是造成她自杀的推手是谁,不也是网友吗?究其根本,很多人并非不知道“人肉搜索”之害,参与其中也未必真是为了挖出那个被认定的坏人,而更是借此机会完成一次网络的狂欢,根源在于对公平缺失的不满和社会浮躁情绪的蔓延。
原文链接: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3/1216/c1003-23851756.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