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掘墓焚尸”抹黑了谁?

时间:2013-12-30 10:00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近日,已去世的安徽省泾县老农在土葬后不久,其坟墓被公务人员强行挖开,棺椁被烧成灰烬,引发网民热议。

  一位过世的老人,墓穴被强制挖开,尸首被当场焚化,发生这样的事情让e哥不忍想象。有网友指出,掘墓焚尸自古就是最恶毒的报复方式,只有有深仇大恨之人才能做出如此恶毒之事。如此对待已故之人,不仅是对死者的亵渎,更是对生者的再次伤害。更何况这样的事情是由公务人员来执行,就更加令人愤慨!执法者在百姓眼中代表着政府形象,如此暴力执法只会激化矛盾。

  据报道,泾县民政局长事后作出解释称,将老人坟墓挖开,尸体现场火化是“按相关规定进行的”。但是,e哥发现,2012年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已经废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文。e哥还了解到,即便可以执行,强制挖开坟墓、现场焚尸的做法也是被严令禁止的。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的是“死者为大”,即便有人违规土葬,是否也应以劝导为主?掘墓焚尸依的又是哪一种规定?

  泾县民政局作为政府部门,对法规的解释却存在如此大的漏洞,是真的不懂法,还是心中压根就“无法”,e哥不得而知。但无论何种情况,一句“按相关规定进行”的解释都让生者无法接受。

  有法必依,政府部门更应以身作则,百姓才心服口服。何况是涉及民众情感之事,身为公务人员更应对自己的言行再三斟酌、思虑周全。e哥认为,简单粗暴的强制执法只会引发民众更大的抵触情绪,若心中毫无法纪观念,肆意践踏法律,也只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e哥不禁要问,若此事发生这些执法人员自己的身上,又作何感想?那么,请设身处地为死者家属想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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