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吕宝林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业主责,着力强化执纪监督,重点聚焦“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深化效能风暴行动,着力提升机关效能,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为全省改革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明确职能定位,不越位不缺位
为彻底摆脱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过去一年,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不断理顺纪律检查体制,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执法和效能监督职能本位,认真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省纪委新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38个精简为7个;建立了沟通联系、案件月报告、案件评查、案件通报、核查督办、总结分析等6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
同时,转变监督方式,从以往直接参与监督检查转变为对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意识,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通过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对土地、矿产、环保、水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了监督权威,彰显了法纪尊严。大力推进问责制度建设,注重运用监察建议和约谈方式进行执法和效能监督。制定出台《省监察厅约谈兰州轨道交通建设征地征收工作有关责任人员办法》,强化对征地征收工作直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实行行政监察倒查责任机制,全年执法问责各级干部88人。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效能问题,201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4672件,办结4448件,效能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强化执纪监督,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了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及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的监督监察,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对秦州区“7·25”暴洪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3次对“3341”项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176个项目中发现的64个问题梳理汇总为47条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成省市县三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1014个,按期建成检索平台,实现了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
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土地资源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落实等一系列专项执法监察行动。去年全年共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问责12人,移交司法机关10人;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对国土资源部西安督查组通报的我省27处土地矿产卫片违法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环保部门对农村环保连片整治、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牵头对28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21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督办;加强了对普通高校招生、国家公务员招录等社会热点工作的监督检查。
围绕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共清理收费项目1267个、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26个,降低了部分不合理收费标准,并对省级部门3类23个乱收费和全省6个行业的违规罚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了景泰县沙窝镇公路“三乱”案件、漳县违规强迫低保户购买手机案件、秦安县千户中学套取国家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案件和青兰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等问题,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深化效能风暴行动,努力提升机关效能
省纪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全省效能风暴行动牵头单位的协调领导作用,以解决制约影响效能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深化“五大攻坚战”,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开展清理、取消、调整和严格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省级政府部门累计减少行政审批1961项,累计减幅达84.71%。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累计减少3352个工作日,缩短35.44%。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自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收费标准上下限的全部按下限标准收取;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24项减少到55项,减幅达55.6%。
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方面。推动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创造性地提出并牵头实施了“一委一办一局”的省级交易市场建设模式。2013年,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兰州、嘉峪关、酒泉等13个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址挂牌过渡运行,搭建了公交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平台,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中,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自运行以来,共受理进场项目1249个,完成765个,概算金额135.82亿元,总成交金额122亿元,节资率达9.89%。
在改善政务环境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公开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21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等8项规定,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省14个市州、83个县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78个县区建立政务大厅,1111个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对政务服务进行动态监察。
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行政监察,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在兰州市辖区的工商、质监等6个系统率先开展乱罚款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建立完善了一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继续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省直各部门、各市州梳理行政执法事项5452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0580个,行政执法人员110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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