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首夜查处交通违法375起
大西北网讯 2月10日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警力400多人,在全市开展了夜间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为,查处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5起,其中涉酒交通违法6起。此次整治将持续三个晚上。
一夜查处交通违法375起
据了解,为加强春运期间交通秩序管理,保障交通安全,针对历年节后酒驾等交通违法多发的情况,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夜间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在雁滩桥十字、南关十字、费家营十字等地设立固定检查点38处,流动检查组13个,同步开展检查。并对辖区重点路段进行巡逻管控,流动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支队长傅连宏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各检查点督导检查。各交警大队结合辖区节日交通特点,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合理派勤,加大对酒驾、涉牌涉证、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当晚,全市共检查机动车3349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5起,其中涉酒交通违法6起,超速104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54起。
6名驾驶人涉酒驾被查
当晚,交警部门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6起,其中醉驾1起。21时15分,在平凉路-麦积山路十字,东岗交警大队民警对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灰色越野车拦停检查时,发现司机刘某满嘴酒气,车上只有他一个人。民警用酒精检测仪检测时,刘连称“我错了”,并不配合。随后,民警把刘某带到医院抽血,他又称“晕血”,要呼气检测。接着,他又以喝水、上厕所等借口半天不配合呼气检测,最后被强制抽血。血液检测结果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2.3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他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等严厉处罚。
当晚20时5分,永登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和平街检查一辆车号甘AZ706*的小客车时,民警发现驾车人段某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现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饮酒驾车。21时22分,在同一路段,民警发现驾驶甘AJ115*号小轿车的冯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检测,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 mg/100ml,属饮酒驾车。21时20分,新区交警大队在新区中川大道检查甘DF434*号小客车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 mg/100ml,同样也属饮酒驾车。对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分别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安装活动号牌被记12分
当晚,全市共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54起。21时许,在盘旋路十字,执勤交警对一辆甘B号牌的车辆拦停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这辆车安装了活动号牌架。驾驶员表示,自己不知道这种牌照的安装方式不符合规定,不知道该怎么装合适。执勤交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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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