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评审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进修”学习

时间:2014-02-19 21:0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记者2月19日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经甘肃省职称管理部门同意,从2014年起,申报评审卫生及中医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自聘任中级职务以来应在省内外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脱产进修培训连续3个月以上,或在国(境)外研修1个月以上,旨在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相关领域人员的专业培训。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进修学习人员范围为:省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厂矿企业职工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申报卫生及中医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到省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可免于进修人员为:男性年龄50周岁(含)、女性年龄45周岁(含)以上的人员。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科室及病区护士长(不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身体残疾人员,恶性肿瘤术后病人和切除重要脏器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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