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月24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甘肃省关于建立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酒泉花城湖国家湿地公园、康县梅园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申请,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国家湿地公园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集体评审和公示等程序,正式批准。至此,我省国家湿地公园已达7处。
三处国家湿地公园的试点建设,对于发挥湿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三处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也将有力地推进我省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
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长城区新城镇范围内,地处河西走廊北盆地、走廊中西部结合处,为低矮的趋于平原荒漠化的低山丘陵戈壁区,以沼泽和洪泛平原湿地为主,面积1379公顷。草湖湿地在均化洪水、净化水体、调节区域小气候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对增强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意义重大。同时该湿地也是鸟类迁徙的重要线路,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甘肃酒泉花城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西坝村锅盖梁水库下游,面积559公顷。具有典型的干旱地区湿地生态系统特性,是河西走廊最重要的自然湿地。花城湖湿地生态系统多样化,包含了沼泽、河流、灌丛等湿地类型,湿地内分布有大面积的柽柳灌丛和胡杨林。酒泉花城湖湿地是国际上和中国西部鸟类迁徙的重要停留地,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价值。
甘肃康县梅园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面积555.8公顷,具有典型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特性,是陇南山地重要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完整,不仅能够提供巨大的生态功能,在涵养水源、维持生物多样性、保障流域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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