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办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时间:2014-03-24 21:1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童微 点击: 载入中...
  简化流程 推行先诊疗后结算
 
  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卫生局印发《全市简化就医流程治理过度医疗减少医患纠纷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方案提出,在优化医院门诊环境的同时做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简化门急诊、入院和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据悉,《方案》将于4月1日起在兰州市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
 
  《方案》明确,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实行无假日门诊服务,双休日、节假日全部开展门诊服务。在优化医院门诊环境的同时做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简化门急诊、入院和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推广诊疗服务“一卡通”,逐步改变“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医生看病时间短)现象,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原则上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通过3年时间,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之间双项转诊制度,减轻大医院负担,逐步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村),康复在基层的就医诊疗模式。农村患者新农合住院费用、民政救助及时结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在治理过度医疗方面,要求落实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降低患者就诊费用;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合理判断病情,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杜绝小病大治;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杜绝重复检查,减少化验检查的盲目性,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原则。规范科学使用植入型医疗器材,严禁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过期失效、淘汰的植入型医疗器材。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临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对使用频度及用药金额排名前10名的医师进行重点抽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要求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不低于30%,二级医院不低于5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不少于20种,三级医院不少于50种,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在减少医患纠纷方面,要求医务人员人员以病人为中心,转变服务观念,严格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即:“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努力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同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和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促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规范发展,确保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禁止无职业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确保医患人身安全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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