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公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高校校长公开承诺“零点招”

时间:2014-03-25 20:0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许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记者获悉,省教育厅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履职尽责严肃执纪监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我省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招生承诺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高校校长公开承诺“零点招”。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监管措施,对自主招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坚决制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问题,严肃查处买卖生源、重复注册、虚假注册学籍等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肃招生秩序,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要点指出,全省教育厅系统将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督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服务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坚持以上带下,落实好《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切实用好通报手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出台限制性措施;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从源头上破解择校难题;结合课程改革和新一轮中小学教材编写修订,完善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认真执行《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克扣师生财物的问题,坚决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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