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10日讯(记者 宜秀萍)记者今天从省卫计委获悉,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强调,各地要在广泛调研、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生育水平总体稳定、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对工作严重滑坡、生育失控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指出,我省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人口相对较多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
《意见》明确,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在基层机构改革中优化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按照常住人口比例配备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村(居)计划生育专干,落实合理的工资和待遇,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统筹做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做好调整生育政策与现行政策的有机衔接,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健全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避免因政策调整引发社会矛盾。按照“总体稳定、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倡导合理的生育间隔,依法有序推进“单独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