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物价局昨日统计,从4月11日至昨日下午,兰州市物价局已查处5家擅涨瓶装水价格的经营户,并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水的经营户和个人进行处罚,已对有关责任主体做出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4月11日,受兰州市4.11自来水局部苯指标超标事件影响,兰州市场出现市民排队抢购矿泉水的风潮,导致市场各类饮用水供应断档,个别不法商贩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对此,兰州市物价局立即行动,加强对各类饮用水价格的监管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兰州市物价局调动近郊四区检查人员分赴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稳控饮用水价格,并发放提醒告诫书;对于借机涨价、谋取暴利者予以查处;做好举报受理解释工作,把事件最新动态告知举报人。
截至4月13日,兰州市物价局共接到举报咨询电话300余件,出动执法人员248名,检查车辆11台,重点对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的超市、副食品市场、小型便民商店等的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的价格执行情况、市场供应情况以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全面巡查。共检查921家瓶装水经营单位,发放提醒告诫书200余份。兰州市物价局对部分经营者进行口头、书面提醒告诫,要求其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做好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有关人员介绍,检查中,检查人员一面检查饮用水价格执行情况,一面宣传饮用水供应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印发告诫书等形式,严正告诫广大经营者在特殊时期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购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全市价格部门将继续 加强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专人接听,专人记录,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快速调查,及时处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