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 记者范海瑞)4月21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兰州市2014年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兰州市4月25日起至30日,将配售共12个项目3196套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对象为已取得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家庭。
据了解,此次购房意向登记为4月25日至4月30日,登记期间,持有准购证的申购家庭(人)须携带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配售项目登记地点登记。申请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城关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仅向城关区户籍,持有2009年、2011年准购证的申请家庭登记配售。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面向近郊四区持有准购证的申请家庭登记配售。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根据配售房源和登记情况,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会同近郊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摇号,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顺序。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人),凭身份证、准购证和选房顺序号牌参加现场选房。现场依次摘牌确定认购房屋,自选房之日起10天内向建设单位缴纳购房预付款,办理相关购房手续。现场未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由候补选房家庭(人)依次递补。
据了解,本次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先收取15万元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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