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看清车后情况,父亲倒车压死1岁儿子
西固区检察院对涉案者作出相对不起诉
大西北网6月2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父亲倒车时疏于观察导致自己1岁的儿子命丧车轮下。6月25日,记者获悉,近日西固区检察院对涉案人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
来自河南的栗某在兰州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2013年12月29日下午1时许,栗某驾驶小货车准备出去买菜,因忘记带钱,便将车辆倒回所租住房屋的院落内,由于疏于观察车后及院内情况,不慎将在院中玩耍的1岁儿子小豪(化名)撞倒。小豪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小豪系被车辆碾压致颅脑损伤死亡。
西固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栗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案发后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是犯罪嫌疑人的亲生儿子。同时,如果按常规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有可能使嫌疑人在承受丧子之痛外,还要被定罪判刑,无异于雪上加霜,故决定对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这也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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