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市委印发了《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对永登县委、榆中县委未按时落实联扶工作问责规定的情况通报》决定,由于双联不力,永登县委、榆中县委被通报批评。
《通报》显示,2013年12月,兰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2013年度扶贫工作考核中,永登县红城镇徐家磨村、华山村未通过考核验收,榆中县甘草店镇咸水岔村、好地岔村被确定为整村脱贫不合格村。按照相关规定,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4年2月14日下发相关通报,要求“永登县委、榆中县委分别对考核不合格村所在的红城镇、甘草店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职务调整或免职,并于3月28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但两县县委在接到《通报》后,主要领导虽然都作出了批示,分析研究了问题和原因,对相关责任人作了一定处理,但未按市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或免职,直至2014年8月8日才对各自所属相关乡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了免职处理。经市委研究决定,对永登县委和榆中县委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永登县委、县政府和榆中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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