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局原收入稽查处调研员王栓华受审1278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时间:2014-08-17 09:31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李红军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涉嫌受贿59万人民币1万美元,另有1278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兰铁局原收入稽查处调研员王栓华受审
  
  大西北网8月1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8月15日,兰州铁路局原收入稽查处调研员王栓华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判。
  
  当日上午10时许,王栓华被带至法庭。因双腿患有疾病,经法庭特许王栓华坐着受审。但在法庭上,王栓华还是不时地站起,声音低沉地回答提问。
  
  出生于1955年的王栓华1974年参加工作,次年被调至兰州铁路局,此后至收入稽查处一般干部再到副处长、运输处副处长、银川分局副局长、兰州分局副局长、调研员等职。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13年间,王栓华在担任兰州铁路局有关部门领导职务时,收受铁路局下属刘某现金19万元,吴某1万美元;在银川市分五次收受运煤货主安某20万元;收受企业主向某20万元,共计受贿59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就自己的受贿部分,王栓华在法庭上承认了具体数字。
  
  同时,在案件侦查阶段,警方查出王栓华拥有6处房产、1辆小轿车,在其位于和政路仁恒国际小区的家中查出846万元现金。公诉机关指控,除去王栓华自己家庭合法收入外,其对1278.5万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王栓华在庭审现场供述:“房屋有2套是我很早就购买的。我在1975年工资为41元。此后,工作上的收入主要由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王栓华称,尤其在自己担任部门领导后,自己的奖金超过了工资十倍,工资是由局里统一发放,而奖金则是由各部门发放。“奖金具体数字我记不得了,有时给个信封,我签字拿走就是。再者,我女儿1998年入伍,2006年结婚才与我们分开,此间的收入全部都交给家里。还有我也购买了国库劵,仅这一项收益就是100万元。”在法庭上,王栓华多次提到自己不懂财务,还就铁路多经劳务费、考核奖、安全奖等数十项奖金名称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还向法庭递交了自己所列的具体奖金数额说明。
  
  庭审中,王栓华的辩护律师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芳就其家庭收入、奖金情况做了有关辩解。她认为,王栓华除了其夫妻二人的现认定的合法收入外,从庭审时列举证据看,部分奖金未完全体现,也应将其列入合法收入范围内。同时,王栓华到案后主动交代有关情况,有自首情节,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下午3时许,庭审结束,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兰铁局开行“零点摆渡列车”打通旅客入城“最后一公里”
  • 兰铁局再加开6列环西部火车游专列
  • 兰铁局出方案:预计发送旅客1285万人次将增加开行15对旅客列车
  • “十一”黄金周丝路游火爆兰铁局发送旅客173万人
  • 兰铁局多举措保障十一出行
  • 兰铁局加开3对列车 北上广客流集中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