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刑案嫌犯外来人口占一半

时间:2014-08-19 20:4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警方呼吁:主动办理居住证,积极举报违法犯罪

  大西北网讯   近年来,兰州警方针对流动人口加大“以房管人”力度强化治安管控的同时,还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同时,兰州警方设立专职民警专门负责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但即便如此,由于流动人口的特殊性,涉及流动人口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然频频发生。8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共计53万,根据目前兰州警方已经抓获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统计,外来流动人口占到一半。
 
  据了解,近年来,兰州市出租房屋大幅增加,但部分出租房屋房主受经济利益驱动,逃避治安管理,不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造成部分出租房屋未纳入管理视线,形成管理盲区,甚至有的出租房屋成为不法分子预谋、实施犯罪和窝藏、销赃的地点。同时,部分外地逃犯、流窜犯借助漏管失控的出租房屋做为藏身之地,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根据兰州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而且如果出租的房屋已经有了承租人,房东须将承租人的信息报所在地派出所备案,以便公安机关及时核查承租人的相关信息。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兰州警方目前抓获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统计数据来看,外来流动人口嫌疑人占到50%。
 
  兰州市自2011年4月1日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公安部门已经协调多个职能部门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让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市民待遇”。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本市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相关权益: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及培训;子女按照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础项目技术服务;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驾驶证执照;政府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权益。
 
  此外,今年,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针对在兰州长期工作、创业的外来人口,推出了外来人口落户的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而在办理落户过程中,“居住证”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直接间接的证明关系。警方呼吁,为维护自身权益,方便在兰州市就业、居住、生活和享受服务,请外来人口主动办理居住证。同时,积极举报身边的违法犯罪,营造安全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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