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7日讯 昨日,兰州市2014—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召开,就此标志着兰州市全面进入“冬防”治理阶段。会议宣布:2014-2015年度冬防工作从2014年9月16日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为期6个半月。
根据介绍,今年,兰州市将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310天)以上。
2014-2015年度冬防工作即日开始
2014-2015年度冬防工作从2014年9月16日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为期6个半月。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重点管控对象为扬尘、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工业、机动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今年的冬防分为动员实施、严防严控、严控外来沙尘三个阶段。
在即日起到10月31日的动员实施阶段,兰州市将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自9月16日起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拉运,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同时在气温不结冰、对植被无损伤的情况下,每周五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
在此期间,兰州市还将在9月30日前完成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建设,其中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各完成4个示范区建设任务,西固区完成1个示范区建设任务。示范区内要做到“三无一禁”,即无工业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各自辖区内生活垃圾堆存点开展填埋、转运等集中治理和经常性巡查,防止生活垃圾自燃和人为点燃。
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
在扬尘污染源管理方面,兰州市将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场所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首先是,严管建筑施工扬尘,督促建筑工程(含铁路工程施工工地)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卡口检查,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现有裸露土壤覆盖物进行清查,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其次,严管削(移)山造地扬尘,监督碧桂园、浩源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削山造地项目严格落实有关防尘抑尘降尘措施。凡达到标高要求及停工后的裸地必须实施喷洒造壳剂、绿网覆盖等防尘技术,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同时对工地实行24小时驻场监察,现场监督落实降尘抑尘措施。
此外,市政工程扬尘也是今年冬防严管范围之一,兰州市将对市区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进行复查,重点监督施工围挡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对已建成的城市道路要及时移交并开展环卫保洁作业,未移交前一律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环卫部门开展保洁工作。四是严管拆迁扬尘,严格拆迁工地批管制度,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予以重罚并督促立即整改,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五是遏制道路交通扬尘,9月30日前对有年度维修计划但未开工的盐什公路、东金公路等路面破损严重道路,实施路面铺设砂石等临时性措施进行抑尘。皋兰县政府负责,对省道109线、201线忠和段、九合段开展清尘保洁,并对道路两旁积尘进行清除,0℃以上采取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
明确冬防工作严控时限
根据介绍,从11月1日到2015年2月28日,兰州市将启动冬防工作的严防严控阶段。首先重污染企业将实施停产减污。2014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和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同时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重点企业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负责监督落实,其他企业由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同时,9月16日起对三大电厂、榆中钢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等监管措施。整合在线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控平台、视频监视平台和工况全过程监控系统,形成“三位一体”在线监控模式,并组成在线监控值班室开展24小时在线监控,主要在线检查企业工况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排放口实时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驻厂人员现场查处。同时严格限制兰石化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并获得批复的火炬气排放行为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在高限处罚和媒体曝光的同时,责令企业对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问责。事故性排放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环保局,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排放情况等进行分析,并提交整改和预防措施。
群众反映强烈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与此同时,兰州市决定从2015年3月1日到3月31日是严控外来沙尘阶段,兰州市将继续开展工业、生活面源、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四大污染源管控。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据悉,此次兰州市的督查考核采取“听、查、看、访、办”等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污染物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四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远郊三县一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等7个乡镇的年均降尘量算术平均值。同时,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作为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考核指标、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作为市公安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的考核辅助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以及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扣分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或行政、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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