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小学教科书一经选定使用不得随意换
大西北网11月18日讯 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有“办法”了,今后学校不能再随心所欲给学生证订教科书了。省教育厅近日向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表示今后选用教科书工作由教科书选用委员会负责,教科书选用结果采取投票方式决定,并且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教科书选用过程,而教科书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选用教科书时将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选用工作。选用委员会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二分之一;教育行政人员不入选教材选用委员会;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防止利益相关者影响正常选用。根据规定,教科书的选用程序主要是三个步骤:一是由学科组研读、比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提出初选意见;二是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教科书选用的结果;三是对教科书选用委员会选定的教科书具体版本进行不少于7日的网上公示,由省教育厅将本省教科书选用结果汇总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教育厅表示,教科书一经选定使用,应当保持稳定,在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重新选用或更换教科书版本:一种是出现“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课前没有按时到书”“教科书与教育部审定内容不一致”,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教科书使用”的情形;另一种是如教科书“确与当地教育教学实际不相适宜”,需由学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专业机构评估后,“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科书。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