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份以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因生产安全问题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频发。8月4日,该公司发生乙烯侧漏着火事件,引起环保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度,省、市主要领导亲赴事故现场调查了解,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9月29日,该公司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12月29日,在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期间,该公司因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场所不规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问题,被环保部门给予了三十万元的上限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2015年1月3日,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下属二级单位石油化工厂多经公司控股生产单位--中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生产过程中,液氨控制阀出现故障,氨气泄漏,造成周边环境空气污染。市环监局、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西固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针对氨气泄漏造成厂界臭气超标及处置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以高限处罚,目前该单位已停产整改。
兰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内长期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先后三次进行严肃约谈,但该公司至今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且屡屡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排放黑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对于国家明令要求严格管理的危险废物,既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置,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更是失之于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短短数月,兰州石化公司屡次环境违法,作为央企,社会责任何在?
新《环保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又正值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期间,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污染环境,顶风违法,环保部门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彻查到底,严惩重罚,绝不姑息!“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在兰的最大央企,兰石化公司更应责无旁贷,该公司应就其环境违法行为深刻反省并真诚、公开地向全市人民道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