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雁滩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车号为“陕AF539X”有故意污损号牌行为,随后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拦截。在截停该车后进行进一步核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不但有故意污损号牌行为,而且还自行安装了可拆卸装置。介于该车有多起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将该车辆带回交警队进行认真盘查。
在随后的驾驶人信息核对中,该车驾驶人神色慌张,言词闪烁,这立刻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马上对该驾驶人员所提供的驾驶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和查询,最终发现该驾驶人所持驾照非本人证件,面对民警环环相扣的询问,该驾驶人终于交代了实情。裴某,1987年8月2日出生,目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其所持驾照为其朋友陈某所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裴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