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教育部12日发布《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对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资助实现政策全覆盖。此次出台的政策体系不仅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基本属性和特点,还明确提出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本专科教育阶段是资助方式最多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可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两种模式申请每年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还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教育阶段的资助方式则由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组成。
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受资助学生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学生的20%左右,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中职阶段,学生除能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外,还可享受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
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全面免除城乡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学前教育阶段以“地方先行、中央补助”为原则,明确规定幼儿园可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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