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23日讯,8月21日,记者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5年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2015年我省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平凉市人民医院6家国家认定的基地承担,全省计划招生800名(其中,全科医学专业200名,其他专业600名),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全科医学专业招录的对象为2015年毕业的我省首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全科医学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其他专业招录对象为医疗机构中2015年招录(含聘用)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2015年高等院校医学类临床、口腔专业本科毕业后,未与医疗机构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社会人员;2015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单位委派人员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其不足部分由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支持。在读研究生按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据悉,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部门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出安排,2014年在全国启动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所有新进入医疗机构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毕业生在完成院校教育后,必须在国家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培训,培训期为3年。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积极鼓励临床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个人或委托培养单位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除退还培训期间国家专项的补助经费外,3年内不能申请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与职称晋升挂钩。因委托培养单位原因退出培训的,追究委托培养单位负责人责任,记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2015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分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核录取、统筹调剂四个阶段。报名学员可以通过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gsws.gov.cn)查询报名方式、招收专业、培训基地招生简章等相关事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以培训基地医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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