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为:职工当年缴存公积金仍按0.35%计息,上年度缴存公积金计息利率下调0.25%,由1.6%下调至1.35%;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0.25%,五年以下(含五年)由3%下调至2.75%,五年以上由3.5%下调至3.25%。
本次央行再次降息,进一步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人减轻了还款负担,以贷款60万3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将减少利息支出29890.88元,月供支出相应减少83.03元。本次调息,8月26日及以后发放的贷款将按调降后的新利率执行,8月26日以前发放的贷款在2016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