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即日起至11月,兰州市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为督促落实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挂牌督办的隐患清单和问题清单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兰州全市范围开展督查检查。
此次督察从即日起,至11月共分三个阶段对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活动要求切中要害,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查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查制度、规程、措施的完善与落实,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和规范,查县区政府及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部署落实。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市级媒体予以曝光。对督查工作不配合的县区和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市安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将予以约谈。对不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挂牌督办隐患督办不力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不配合执法和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在严格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督查组工作由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要坚持“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认真,不走过场。要紧盯两个清单所列隐患和问题的落实和推进工作,挂牌督办隐患和问题未按期完成或无实质性进展的要查明原因,并按照《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督查中新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责令限期完成;发现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并责成相关县区、管委会、市直部门进行跟踪督导。对不严格执法的一经发现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