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部分中央部门和地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彻底不及时
审计署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部分中央部门和地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彻底、不及时,主要体现在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建设项目资金大量结转结余、国税系统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部分中央支出预算批复和下达偏慢等方面。
截至2014年底,37个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收到的车辆购置税补助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资金累计结转结余达640亿元。截至今年7月底,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贵州6省(区)尚有160亿元2014年以前的补助资金尚未安排使用,占6省(区)2014年底结转结余资金237亿元的67.5%。
截至6月底,国税系统地方财政补助经费累计结转结余53.96亿元,其中结转超过2年以上的资金17.5亿元,未及时盘活;截至7月底,已列入税务总局2015年预算中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结余资金20.59亿元实际支出仅4.43亿元。
截至7月底,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中央本级预算批复49.95%,实际支出仅31.35%,其中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等3个基金共计133.35亿元全部未下达;一般公共预算中,除据实结算等特殊情况外,有10个专项转移支付中234.99亿元尚未下达。
公告同时显示,截至2014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29个部门预算财政结余资金8.28亿元,应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收回盘活使用。但截至今年6月底,仍有7.97亿元存量资金结余在其中的27个部门,导致财政资金继续沉淀。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针对财政专项资金过多、过散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使用力度不够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结存结转情况,分析形成结存的原因和难以统筹盘活的制度障碍,重点抽查城乡社区事务、扶贫、农林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的项目资金结存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