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枪击案凶手 范杰明被依法执行死刑

时间:2016-06-15 07:01来源:大西北网-新闻晨报 作者:李东华 点击: 载入中...

 上海宝山枪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曾杀哨兵等6人

宝山“6·22”案故意杀人案凶手。上海二中院供图

  大西北网讯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对犯故意杀人,抢劫,抢劫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罪犯范杰明死刑进行核准,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依法对罪犯范杰明执行了死刑。

  2013年6月22日,当时62岁的原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范杰明,利用一瓶浓硫酸、一根原本被用作撬棒的钢管、一支齐齐哈尔造枪厂1995年4月生产的单筒五发制式防暴枪、一支81-1式自动步枪、一盒“环球牌”12号猎枪弹和一堆40年前收集的7.62口径步枪弹,犯下了本世纪上海最严重的连环持枪伤人案,他先后杀害同事、“黑车”司机、部队哨兵等人,造成6死4伤的恶果。2015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杀人、抢劫等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杰明被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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