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目击小偷行窃过程,男子却没有选择报警,而是想趁机捞一笔,向小偷索要“封口费”。交易虽成,两人却终难逃法网。
今年3月25日上午7点多,潘女士在慈溪白沙路街道慈甬路上一家包子铺买早点。正要付钱时,她发现自己放上衣口袋里的苹果6S土豪金手机不见了。这部手机是去年11月花5800元左右买的,潘女士赶紧报警。
根据视频线索,4月5日,年逾六旬的贵州人何某和三十岁的四川籍男子黄某因涉嫌盗窃,先后被民警抓获。
经审查,民警发现两人并非同伙。但明明是何某下手偷的手机,却把赃物交到黄某手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天早上,何某在包子铺门口偷手机被恰巧路过的黄某看到。当何某正要离开时,黄某叫住他。
“你分我500块钱,手机你拿走。”黄某说,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给钱,他就要报警举报何某。
何某做贼心虚,担心对方真的报警,但无奈当时身上只有区区20元。见何某没那么多现金,黄某便想自己拿了手机去卖。经过讨价还价,手机归黄某,何某拿到600元。
被抓捕归案后,黄某退赔了潘女士3900元,并取得了谅解,本案现已审结。黄某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另外,何某此前已因盗窃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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