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警方破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5 万元

时间:2016-09-26 15: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徐大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9月16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以介绍工作为由进行诈骗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陈某抓获归案,为受害人李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5.5 万元。9月21日下午,受害人李先生及家人将一面题有“为民解忧、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致谢。


  2016年8月7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大同镇李先生报案称: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村民刘某(男、汉族、50岁,永登县龙泉寺镇人)和大同镇泉水沟村村民陈某(男、汉族、31岁,永登县大同镇人)在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以给李先生的儿子介绍工作为由,陆续索要“办事”费用15.5万元。之后,刘某、陈某关闭手机、销声匿迹、杳无音讯。


  经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初查,认定该案系以介绍工作为由的诈骗案件。但由于报案与作案时间间隔过长,犯罪嫌疑人逃匿已久,给案件侦办和取证工作带来巨大难度。工作中,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发扬昼夜奋战、毫不气馁的精神,辗转往复多地寻踪觅迹,最终于今年9月中旬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在兰州市安宁区分别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其共同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多次开展法制教育和劝说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全额退还赃款。9月21日,受害人李先生见到多年的积蓄被公安机关如数追回后,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已被永登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永登公安交警“火眼金睛”识假证
  • 疫情期间聚众饮酒后驾车上高速 永登交警查获一起酒驾
  • 逆行“警花”“疫”线绽放——永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勤务
  • 永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孙能国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小西湖派出所破案挽损追回19名受害群众全部经济损失
  • 城关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 23万元被骗赃款回到受害人手中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