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9月16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以介绍工作为由进行诈骗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陈某抓获归案,为受害人李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5.5 万元。9月21日下午,受害人李先生及家人将一面题有“为民解忧、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致谢。
2016年8月7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大同镇李先生报案称: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村民刘某(男、汉族、50岁,永登县龙泉寺镇人)和大同镇泉水沟村村民陈某(男、汉族、31岁,永登县大同镇人)在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以给李先生的儿子介绍工作为由,陆续索要“办事”费用15.5万元。之后,刘某、陈某关闭手机、销声匿迹、杳无音讯。
经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初查,认定该案系以介绍工作为由的诈骗案件。但由于报案与作案时间间隔过长,犯罪嫌疑人逃匿已久,给案件侦办和取证工作带来巨大难度。工作中,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发扬昼夜奋战、毫不气馁的精神,辗转往复多地寻踪觅迹,最终于今年9月中旬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在兰州市安宁区分别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其共同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多次开展法制教育和劝说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全额退还赃款。9月21日,受害人李先生见到多年的积蓄被公安机关如数追回后,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已被永登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