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新华社福州3月16日电(记者陈弘毅)记者16日从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首批实行自主定价的有仰恩大学等8所民办本科高校。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曾能建说,福建现有民办高校36所,其中本科8所,独立学院7所,高职院校21所。民办高校占福建全省高校总数的42.9%,在校生占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9.3%。除了本次实行自主定价的8所民办本科高校外,7所独立学院也将在通过教育部转设验收后一并执行本次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政策。
曾能建还表示,2017年秋季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各民办高校除按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外,对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此外,民办高校不得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
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实施后,各地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巧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减少招生计划直至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
此外,实行自主收费定价的各民办高校每年也将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的经费用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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