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7日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兰州市最新出台若干房地产调控措施,以遏制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
据了解,兰州市此次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中,在兰州市主城区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将保持原有信贷政策,但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将上调。
兰州市规定,商品房价格备案手续作为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要件,商品房上市交易时,商品房交易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10日内必须开盘,同时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规定将预售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
另外,兰州市还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将中介机构备案审核权限下放到各个县区,以加强日常监管。而对于房屋中介代理行为,此次出台了多项规范措施。
地处西北的兰州房地产市场目前正在加大去库存力度,但从去年底至今,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出现了房屋价格上涨过快现象,部分楼盘价格在过去3个月上调了5%以上。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