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农合可以跨省报销了

时间:2017-07-03 12:3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苏玉梅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新农合可以跨省报销了
  
  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出院直接结报服务
  
  制图:杨加丽
  
  大西北网讯  6月27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就加快推进我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相关事宜进行安排。19家试点联通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指定窗口为新农合跨省就医患者提供出院直接结报服务。
  
  兰州平凉两市本月底前和国家平台实现联通
  
  目前,兰州市、平凉市卫生计生委要督促辖区试点联通定点医疗机构加快与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联通工作进度,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平台承建方中软公司紧密联系,按照技术要求及时改造医院信息系统,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联通工作。其他市州也要尽快确定联通医疗机构,开展跨省结报工作。
  
  跨省就医转诊,除外出务工的、长期在参合地以外居住的和在参合地以外急诊入院的患者外,本地医疗机构转出患者要按照全省统一的“甘肃省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表”规范办理转诊,原则上只能将确属于本地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疑难病症患者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且转出医疗机构须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对于未通过转诊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不予提供直接结报服务。
  
  省外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资金部分省份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委托中国人寿向相关医院先行垫付,部分省份由省新农合资金结算中心向相关医院先行拨付。各统筹地区在收到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或相关省份新农合资金结算中心寄送的报销资料后,要加快资金审核和拨付速度,在15天内完成跨省结报资金核拨。
  
  我省19家医院成为签约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在办理转诊手续时要告知患者跨省结报相关政策规定,并在“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空白位置注明统筹地区经办人员联系方式,方便省外医疗机构及患者联系咨询。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由省人社厅负责。各统筹地区在完成制度整合、机构整合的同时,要同时完成新农合跨省结报经办工作的交接,交接工作全面完成后,卫生计生部门将不再承担新农合患者跨省结报经办任务。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将于2017年7月起,对各市州开展异地就医结报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市州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市州通报批评。
  
  据悉,我省19家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具体为: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皋兰县人民医院、华亭县人民医院、华亭县中医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平凉和平医院、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中医院、平凉中医骨伤医院、永登县人民医院、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记者田小东)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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