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7日从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针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民用无人机)无序飞行、扰航等情况,四川将落实政府协调、部门联动、行业自律,推进机场所在地相关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理无人机“黑飞”。
今年4月以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连续发生多起民用无人机干扰民航飞行事件,绵阳南郊机场也多次发生类似事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7日审议通过《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为防止利用无人机故意肇事行为,确保军民航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四川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军事管理区、铁路及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重点防控目标区等列为民用无人机的飞行限制区。
同时,四川将公布可飞空域,引导无人机“合法飞”。四川将对民用无人机飞行空域实行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分类管理。除管控空域依法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全程监控外,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的划设和具体安全规则等,将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以满足广大无人机爱好者飞行需求。
四川此次还补充细化了违反实名登记管理、无线电管理及治安管理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由公安机关负责查证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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