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30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市纪委于近日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这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兰州新区中川镇北坪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耀贵骗取补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间,李耀贵担任中川镇北坪村文书兼二社社长,在兰州新区物流综合体暨失地农民安置项目中,为自己以及亲属虚报征收土地面积4.04亩,骗取国家资金93408.84元。在该项目地上附着物追加补偿中,李耀贵在已补偿的情况下,还为自己以及亲属虚报地上附着物骗取国家资金共计46394元。李耀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兰州新区西岔镇司法所原所长徐文剑虚报土地亩数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徐文剑在被抽调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时,虚报土地亩数和附着物为山子墩村部分村民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财物共16.2万元。为山字墩村八社村民虚报土地共3.43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10535.18元。徐文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里河区魏岭乡绿化村党支部书记丁国龙私分扶持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绿化村村民龙占国委托丁国龙帮忙办理其养殖厂的补助资金,在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丁国龙擅自将2万元补助资金私分。丁国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古区红古镇红古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元德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在红古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元德与村委会主任段立成口头商量,向危房改造户每户收取200元,共计收取41户、8200元。王元德将该笔款项擅自入村委会账目,并由其本人保管并支出。王元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登县民乐乡小有村文书支得春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支得春利用担任民乐乡小有村文书职务之便,多次虚报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8万元。支得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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