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怎么建到居民院里了?

时间:2017-09-08 09:14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彭维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9月4日,居住在红山根西村的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一阵他家边上准备盖楼,施工单位把项目部建在他们家属院里,不仅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带来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在位于红山根西村28—1号楼院,记者看到在院子东侧竖起了很多铁架,焊接成房体框架。在附近墙上贴着两张纸,一张上面写着:由于施工单位进驻现场,东院北面墙停车区域内的一部分车辆,将移至西院内停放。落款单位是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中心;另一张是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雨水浸泡字迹已经不清。根据居民所拍摄的照片,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水利厅家属院,你单位于2017年8月9日在红山根西村院内,无手续搭建钢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17年8月11日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在被通知人签名栏中写着“拒签”。
  
  楼上住户金老先生说,建这些彩钢房事先没有与住户进行过沟通,施工噪声、尘土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更严重的问题是有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没有在院子里设置任何防护设施就搭建彩钢房,院子里有很多老人和小孩,非常不安全。
  
  记者联系到施工单位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高经理,他在电话中说他们是根据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的,在家属院里建项目部是建设方安排的,由于居民投诉现在已经停工,等待执法局的处理,如果执法局让拆除就拆除。随后,记者来到建设单位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姓王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他给记者出具了一本规划资料,上面是甘肃水利工程地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他介绍说,投诉居民住的那栋楼与准备开工建设的楼是一个项目,在院子里建项目部是符合规定的,并且施工的手续他们已经申报给了兰州市规划局,还在审批当中。
  
  随后记者来到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中队,工作人员回复,对于在红山根西村28—1号楼院搭建彩钢房一事,接到居民反映后他们去现场叫停了施工,并且查扣了施工工具,整个项目施工的审批手续还没有下来,施工单位正在补办。如果涉及到噪声问题,施工单位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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