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讲师团 甘肃巡回授课第二场开讲
大西北网讯 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巡回授课第二讲,讲师团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法学博士、博士后于同志围绕刑事证据制度进行专题授课。全省法院相关庭室干警通过视频方式接受培训。
当天上午,于同志法官以“审判中心制度改革下的证据裁判”为题,围绕“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作出裁判、文书制作”四个环节,讲授了在审判实践中要牢固树立无罪推定、证据裁判、正当程序的刑事司法理念,及正确运用证据制度组织举证、质证、认证活动,并公正作出裁判的司法实务难点、要点。下午,于法官以“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与实务”为题,从“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非法证据制度如何确立与发展、非法证据的范围如何确定、如何具体认定各类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如何操作”等五个方面,对办案一线如何具体运用非法证据制度进行了详细阐释。
同日,最高法院行政庭正处级审判员于泓、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施新州、最高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上海高院民二庭副处级审判员陈克,分别赴白银、舟曲、兰州、定西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及座谈答疑活动。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