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2)
时间:2017-10-16 11:2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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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11日,中共中央印发这一规定,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陆续制定相应规定、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至2017年8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4万起,处理党员干部25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万人,包含省部级干部20人。
同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举行。习近平强调,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2月4日-8日王岐山出席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的中哈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2月6日中共中央纪委公布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拉开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腐败大案要案的序幕。至2017年6月底,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80多人、厅局级干部8600多人、县处级干部6.6万人。
12月7日-11日习近平在广东深圳、珠海、佛山、广州等地考察,强调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发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新的宣言书、新的动员令,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12月15日-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2013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温家宝总结2012年经济工作,对2013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李克强作总结讲话。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月24日-25日习近平、俞正声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实现中共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奋斗。此前,11月30日至12月2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分别进行换届选举。
12月27日我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提供区域服务,范围覆盖包括我国及周边地区在内的亚太大部分地区。
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3年1月
1月5日-7日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举行。习近平强调,全党同志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在实践中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刘云山、张高丽作辅导报告。
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小范围、区域性试点开始走向全国性市场运作。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1月17日习近平在新华社《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依据这个条例,相继就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基层党建活动、资源节约等方面出台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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