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市皋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皋兰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皋兰县石洞镇广场西侧、北辰路50号
项目位于皋兰县石洞镇广场西侧、北辰路50号,本次拆除场地南侧的现有旧住院部楼,原址重建住院部综合楼12339.32m2,设置床位323张。项目与原有医院住院部贴建,两建筑之间设150mm伸缩缝。住院部综合楼为地上九层建筑,未设地下室,地上一层布置综合导医大厅、挂号、取药、诊室和消防控制室等,二层布置住院部病房、诊室和候诊区,三至六层为住院部,七层为妇产科(含病房和产房);八层为手术部(含六个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九层为学术报告厅和设备机房。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概述
污染影响:运营期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废物暂存后定期运往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水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医院及边界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限值,故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医疗废水院内处理达标、医疗废物暂存后清运、机械设备隔声减振、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控制污染,工程经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皋兰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广场西侧、北辰路50号
联系人:童院长
联系电话:13919110387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中环广场B座2802室
联系人:杨福彦
联系电话:18693096816
电子邮箱:451565636@qq.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