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1月10日,家住九州合作新村一区的住户张先生打进本报“嘘寒问暖”热线4286666反映,2012年该小区供热由榆中供热站接管,2015年榆中供热站在未告知所有住户的情况下,自行对原有的热计量表进行了更换,而热表的费用要从用户每年结余的热费中扣除。“更换热表的钱为什么要业主承担?”大家十分不解。
业主
费用我们承担不合理
据张先生介绍,该小区建于2007年,交房时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之前是物业自己供暖,按面积收费。2012年并入榆中供热站,也是按照面积收费。”
2015-2016年度供热期结束后,供热站告知住户该供热期的热费按计量收取,原因是供热站已更换了计量热表,但热表的费用必须由用户承担,从用户按面积预交的暖气费中多退少补,如果用户的实际热费少于预交热费,则从多出的费用中拿出一半冲抵热表费。
对于供热站的做法不少业主提出质疑,“交房时房款内就包含了热计量表的费用,既然房屋通过了验收,它的附属设施势必也通过了。为什么供热站说热表是坏的。退一步讲,即使是坏的需要更换,也应该由开发商或物业承担,为什么要把费用转嫁到业主头上?”
供热站
老表达不到分户计量要求
对于用户的质疑,榆中供热站九州片区负责人说,2012年该站接管后,当年就告知业主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但是供暖期开始后发现,部分业主家中的热表有不过水的情况。“除了热表锁死外,有的热表计数严重失准。”该负责人说,“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同业主协商,当年及此后的两个供暖期,该小区的采暖费仍按面积收取。”
从2013年开始我市就明确规定,凡具备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随着近年来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深入,在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双重压力下,供热站决定对小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我们将部分热表拆下送检,检定结果显示这些样品热表全部为不合格”。该负责人说。
要按计量收费必须更换热表,不然对双方都不公平。“更换之前我们跟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质检部门进行过协商,但开发商拒绝承担费用。”该负责人说,在开发商拒绝更换、用户又强烈要求按计量收费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先自己垫资更换,新装的热表是德国米诺的,每块表的价格是两千多元。”
市热管办
将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后答复
对于榆中供热站接管后的供热质量,小区业主均表示,暖气烧得没的说,家里都很热。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在热表更换费用上存在分歧,已经出现部分住户拒交暖气费的情况。
更换热表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该小区建成于2007年,当时的供热管理条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热用户自行管理的室外管网和其他采暖设备需要更换或者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者抢修,其费用由热用户承担。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城镇供热计量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成使用的供热计量装置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其维护和更换费用列入热价成本,由供热单位承担,不得再向热用户收费。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四条也规定,供热计量装置在保修期内,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外,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随后,记者将问题反映至市热管办,“我们尽快安排供热计量科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向大家通报。”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更换热表的费用到底该谁来出?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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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