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兰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信息进行二次公示,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规划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兰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依靠科技,强化能力,坚持重点突破,分类推进原则,“十三五”期间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市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能力提升作为重点,突破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确保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市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上台阶,夯实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面貌显著改善,市一院扩建和市中(藏)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迁建以及市五官科医院建设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辅助设施建设,所有村卫生室、县区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完成标准化建设。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水环境影响:兰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后污水排放总量比例较高,且涉及的是医疗废水,营运期辅助设施排放的污水均为生活污水,污染物经过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量将得到有效降低。因此从污水总量和污染物组成上看,兰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后运营期污水排放总体上不会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声环境影响:兰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对选址进行重点关注,尽量避免对声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影响,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规划布局对大气功能区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医疗机构、分析检测实验室等会对大气敏感目标会形成一定的影响。
三、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
规划编制单位: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75号广武商厦11F
联系人:姚鑫
联系电话:18193175211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兰州市张掖路65号B座2804室
联系人:李立行
联系电话:13619366217
E-Mail:283759509@qq.com
四、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和内容
公众对规划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规划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五、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