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7年12月29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甘肃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对掺杂掺假问题突出和易染色、增重、硫磺熏蒸的中药饮片进行靶向性监督抽验。完成检验的1828批次中药饮片中,检验不合格的11批次。不合格药品为:
陇西县百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景天,生产批号为130716;
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炙没药,生产批号为20151001;
陇西县百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砂仁,生产批号为130408;
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威灵仙,生产批号为20150601;
陇西县百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威灵仙,生产批号为120829;
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威灵仙,生产批号为160621;
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吴茱萸,生产批号为20140901;
甘肃陇脉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为160201;
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为A161001;
甘肃陇脉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为160901;
白银市康盛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朱砂,生产批号为130826。
甘肃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药监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省食药监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食药监局。甘肃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公众,如果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药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