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李玉滢)1月17日3时左右,淡黄色的灯光下,东岗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的民警刚刚巡逻到广场东口十字。就在民警们为了今晚还没有发现“醉酒”违法行为而高兴时,一辆车牌号甘为甘A62688宝马轿车迎面驶来。
细心的民警发现,这辆车车灯照在执勤民警及身边的警车的一瞬间,车速迅速降了下来,似乎不愿往前行驶。民警见疑不放,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车辆慢慢的靠边停下了,民警走到驾驶人车窗前,向驾驶人敬礼并说道:“同志,您好!请您下车接受检车。”一秒、两秒、三秒......十几秒过去了,驾驶人没有下车,也没有摇下车窗与民警对话。此时,民警已经明白,这辆车的驾驶人肯定是“酒驾”。“同志,您好!请您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再次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但是,驾驶人非但没有下车,甚至拿出手机不停地打电话,对车外民警的喊话充耳不闻,仿佛民警要检查的人不是他。无奈,民警只好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十几分钟过去了,驾驶人还是拒绝下车。见此情景,执勤民警将情况向带队领导汇报后,连续5次、历时10分钟对驾驶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下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置若罔闻。随即,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驾驶人与车分离。
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用呼气时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88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进行医学检测。04:10左右,警车载着民警及驾驶人到达康复中心医院门口后,驾驶人竟然乘民警锁车门的空档转身逃跑,民警追出600多米后终于将驾驶人控制住,送往康复中心医院抽血检测。如果经医院血液样本检测后确认为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之规定,驾驶人马某将受到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在东岗大队办案中心,当民警问驾驶人马某,为什么不下车接受检还试图逃跑时,驾驶人说道:“我错了!晚上3:10左右,我和朋友在广场西口一个酒吧喝完酒,离开的时候也大概是3:30左右,我想那会儿都那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就开着车准备回家休息。没想到竟然被你们发现了。你们让我下车,我心里害怕,也不愿意驾驶证被吊销。在医院门口,我看你们没注意,就想着跑了就能逃避处罚了。是我错了,我不应该喝了酒开车,更不应该逃跑,我真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