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夯实国有企业这根强国“支柱”
特约专家许正中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如国之柱石,必须要搞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等作出了战略性部署,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指明了方向。
据统计,截至2017年10月,央企整体资产负债率68.1%,地方国企资产负债率63.7%。可以预见,作为杠杆率较高的领域,国企通过加快重组、混改、处置“僵尸企业”等形式进行“降杠杆”将成为常态,这有助于把控风险,达到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目的。
国企改革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对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国企改革确立了价值判断标准,推动着国企改革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改革重在提升国有资本的引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以“三个有利于”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促使建立更完备、更科学、更有效的推动国有经济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不仅有助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也有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励和释放全社会活力。
国企改革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基于此,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要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主抓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仅有助于国企党组织更好把握国企改革发展方向、掌管国企发展大局,更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科学发展。
深化国企改革重在公司治理制度创新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国有企业能否增强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关键就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为此,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必须一以贯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治理模式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又是促使国有企业各类人才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既是提升各类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根本保障,又是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能力和解决国企内部贪腐问题的根本举措。
完善治理模式关键在于支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国资的管理规范优势嫁接非公资本的机制灵活优势,推进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前提的员工持股计划,助推国有企业转化经营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市场竞争中,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促使国有资产在更加高效的经营过程中实现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服务于国家发展的价值功能,保障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此,便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低下、自身治理能力发展不足、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以国资经营增强国企控制力、影响力
在新一轮改革中,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将发挥“主角”作用。从全口径国有资产着眼,不论资产大小,都纳入改革的大盘子中来,以便于在更大范围开展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进而助推国资监管从当前以管企业为主的传统模式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新模式,实现整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力。
首先,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清晰产权主体,用资本的手段解决单个企业突破不了的难题,集中力量逐个做重点企业的“加减法”。所谓“减”,就是剥离“包袱”集中处理;所谓“加”,就是投入资金支持其开展新业务,既治标又治本。其次,将国企母子公司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一方面有助于实现政企分离、规范政企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国企母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进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使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务、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领域。第三,逐步从微观企业层面跳出来,在国资层面设计、主导改革方向,明晰不同行业领域合理的国有股权比例,用资本化、证券化的办法提高国有资产的流动性,以资本的力量突破企业之间的壁垒,改变国有经济在原有领域不断“滚雪球”的发展局面,使其真正实现布局优化、战略转型,充分发挥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作用。(作者许正中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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