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目前,由于部分媒体的宣传,误导了群众,导致大量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涌入业务窗口进行处理。昨日,交警支队就网上热炒的关于3月1日以后实行新的销分政策作出说明。
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处理
2018年3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的业务规则不变,可以直接在窗口现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不需要事先进行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
1、2018年1月1日前,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和已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无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
2、2018年1月1日升级后,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允许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和已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的有记分交通违法记录(也就是2018年元旦升级后,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手机APP已开放了允许处理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有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
3、2018年3月1日起,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的规则不变,与元旦后就启用的处理规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