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个别人员身着二战日本军服,通过网络大肆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还有人质疑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邱少云等英雄烈士的事迹,打着“反思历史”“还原真相”等旗号肆意调侃、诋毁、歪曲事实,亵渎了为国家和民族献身的英雄烈士,也刺痛了无数人的心。
这些不断挑衅民族底线、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天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增加了针对性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关于禁止亵渎英烈、禁止美化侵略战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是凛然正告,也是对一些精日分子(精神日本人)的无情打脸,这可谓顺应民心、满足期盼。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我们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永世长存的先烈英名和功绩,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缅怀英烈事迹,维护英烈名誉,是为了更好地记住历史,继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
但是总有一些人在考验民族感情方面乱场作秀、哗众取宠,他们为博取眼球而丧失底线,他们不仅脑子里缺了一根弦,胸中也少了一颗心,那就是爱国的中国心。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仅是依靠坚船利炮和GDP增长,还包括人民的信仰、国人的认同感、国民的基本素质以及国家的文化软实力等诸多因素。
瞻仰为国牺牲的英烈,反观数典忘祖的败类,献身和作秀的区别就在于怀揣不同的人生观。宁死不屈的英烈敢于献出生命,其原因就是他们至死不渝都在坚持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信仰;反观现代的一些年轻人,没有抱负,更没有正确的信仰。他们把拜金当成价值,在彼此名利的攀比和扭曲的炫耀中迷失了自我,忘记了回家,更遗忘了国家所赋予年轻一代的责任。
73年前,我们用鲜血战胜侵略;今天,我们用法律捍卫尊严。让英雄烈士蒙羞是一个国家的耻辱,每一个中国人对待无知、无耻的民族败类和精日言行,都应抡起法律的铁锤铿锵说不。英雄烈士保护法也不仅仅是要让英烈安息,更要让国人警醒,警醒国人牢记历史,警醒国人做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
不要遗忘,才能坚强;不说再见,永远怀念。牢记是为了图强,祖国的强大才是每一个人的希望,每一个人的强大则是祖国依靠的力量。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了我们这种力量,我们要像英雄烈士一样挺起脊梁,胸怀远大、奋发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