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命名2016——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83个单位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大西北网讯 5月8日,在市文明委全体会议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大会上,宣读了关于命名2016——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先进单位代表上台接受了表彰。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兰州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升支行等83个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办事处等2个街道办事处“市级文明街道”称号,授予西固区东川镇等3个乡镇“市级文明乡镇”称号,授予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杏胡台村等10个村“市级文明村”称号,授予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东社区等20个社区“市级文明社区”称号,并颁发奖牌。